【学工】转发国科大关于2017年秋季学生收费通知

更新于2017-09-18

 



各研究所研究生部、校部各院系:

 

国科大已于2017年9月15日,进行了2017年度学费的批量扣缴,之后还将不定期进行补充扣缴。请各单位通知还未交费的同学,尽快将学费存入在国科大备案的建行卡,由学校统一扣缴。

 

一、学费
1.2015年9月、2016年、2017年入学的研究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2014年录取后参加了基础课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在本次仍然缴纳学费。
2.定向生(在职)根据研究所与学生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各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不向国科大缴纳学费的名单(姓名、学号)发送国科大学生处邮箱sao@ucas.ac.cn
3.学费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二、住宿费
1.住在国科大北京各校区学生宿舍的研究生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2.住在各研究所的宿舍的研究生,按研究所规定缴纳住宿费。住宿费稍后统一扣缴。

 

三、其他
1.申请学费缓交和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研究所将缓交申请表和贷款回执或证明统一收齐后,尽快寄给国科大学生处,联系人赵苹、王岗,电话010-88256304,010-88256076,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一公寓107室,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
2.各院系请尽快将缓交申请表和贷款回执或证明统一收齐后交学生处。参加集中教学的学生的贷款手续由各院系收齐。
3.国科大更新了收费系统,各单位的权限已经开通。各单位可在系统中查看学生缴费情况。

 

收费有问题的,可以发邮件至sao@ucas.ac.cn反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