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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通知
【毕业】关于做好2026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研究生部、学院(系):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在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统一部署下,我校启动2026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当年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26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符合补报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资助标准

按照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资助本科生每生每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资助方式

应届毕业生,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按照资助资金总额33%、33%、34%的比例分3年获得资助。往届毕业生,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根据已毕业年限及在岗年限对应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获得资助。

四、申请说明

北京市边远山区的区域范围、基层单位等要求,详见《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9月11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国科大学生处。

(二)提交材料

1.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纸质版1份

2. 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纸质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各1份

3. 《补报说明往届毕业生提交本人签字,纸质电子扫描件1份《补报说明中说明毕业时间、基层单位入职时间、基层单位工作时长、实际工作地点、毕业当年未按时申报原因、有无申报其他学费补偿等情况

4.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1份。

申报学生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提交至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汇总审核将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然后将其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国科大学生处。

纸质版邮寄: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办公楼101,张,010-88256154。

电子版发送至xsjz@ucas.ac.cn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重视并有效宣传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知晓政策,按时完成申报;

2.申请毕业生填报要认真负责,请各单位予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规范;

3.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

 

附件:

1.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2.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

2026年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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