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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通知
【培养】关于提醒2023级及以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

各位同学,大家好!

根据学校规定,自2022年起入学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开题、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的基础上,还须参加专业实践环节,并按要求填写《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该表格需经行业导师审核

表1 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

类别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

0854

电子信息

0856

材料与化工

 

结合明年夏季毕业工作安排,研究生部已提醒工程硕士导师为名下2023级、2024级、2025级学生落实行业导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

请2023级同学们依据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实践,并在2026年4月10日前登录SEP系统填写专业实践内容,提交导师和行业导师审核。纸质版《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提交。

SEP系统专业实践填写说明请见附件,请按要求完成。

附件1 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docx
培养系统专业实践操作说明(自2022年入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开始适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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