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此前发布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2023级及以后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完成专业实践,并填写专业实践登记表,烦请各培养单位重点关注并及时提醒相关学生,确保顺利推进。
专业实践与开题、中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同为必修培养环节,目前培养系统已开放对应的管理功能,操作流程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管理功能完全一致,具体说明可查看附件。
若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技术咨询可联系网络中心010-88256622。感谢各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培养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