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  返回物理所首页
培养通知
【培养】关于提醒2023级及以后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此前发布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2023级及以后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完成专业实践,并填写专业实践登记表,烦请各培养单位重点关注并及时提醒相关学生,确保顺利推进。

专业实践与开题、中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同为必修培养环节,目前培养系统已开放对应的管理功能,操作流程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管理功能完全一致,具体说明可查看附件。

若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技术咨询可联系网络中心010-88256622。感谢各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培养办公室

2025年1027

培养系统专业实践操作说明(自2022年入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开始适用).docx

版权:版权所有@2015-2024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三街8号M楼229

邮编:100190 |邮箱:education@iphy.ac.cn

物理所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

物理所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