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更新于2023-09-15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研究生部,各学院、系:

2023-2024学年已开启,为顺利完成本学年学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标准及范围

1.缴费标准: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按照科研博士计划录取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按同级的普通全日制博士一样缴纳

2.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

3.在职定向学生根据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

4.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或贷款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缓缴或贷款信息。

二、学费缴费名单核对

为提高交费名单的准确性,我校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的奖助系统完成收费名单维护、缓交申请和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提交工作。请各研究所、院系于9月20日前登陆奖助系统,维护缴费、缓缴学费名单,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研究所、院系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奖助系统”,选择“缴费管理”,可在此模块下维护确认学生缴费、缓缴名单,查看学生贷款信息等。

1)生成缴费名单。点击“生成缴费名单”,界面中生成的缴费名单全部默认为需要缴费,请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认需缴费和不需缴费学生,在学生名单列表处点选,批量改为“需要”或 “不需要”。申请缓缴和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属需缴费。

2)初审缓缴名单。点击“初审缓缴名单”,对学生的缓缴学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同意点击“通过”,不同意点击“退回学生”。

3)查看贷款名单。点击“查看贷款名单”,可以查看学生的贷款情况,但不需要对贷款信息进行操作。如果学生提交错误,可点击“退回学生”修改。

完成上述工作后,点击“上报缴费名单”,“确认无误,提交”,名单提交至学生处。

(二)学生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需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或不需缴费的学生无需操作。

三、交费方式

我校将在2023年9月22日开始,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非批量扣款时段,学生可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

申请缓缴和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在备案银行卡中存有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待卡内金额充足或学业奖学金发放后应及时缴费。贷款学生如果银行卡被扣缴了学费,学校将在贷款到账确认后给予退款。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9月20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需上交纸质材料。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信息审查、回执录入等工作。

已办理其他银行(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需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贷款信息。如有需要国科大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请携带纸质材料到学生处办理(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怀柔校区:东区礼堂二层210),或将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ucas.ac.cn)。

五、相关咨询电话

缴费政策咨询:学生处010-88256154;

扣费结果咨询:财务处010-69671926。

 

 

 

中国科学院大学财务计划处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

 

2023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