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关于2019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更新于2019-09-06

 



关于2019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研究生部、校部各院系:

 现将2019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交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即入学时间为2018年、2019年的2年学制研究生,2017年、2018年、2019年的3年学制研究生,2016年入学的4年学制研究生,2015、2016、2017、2018、2019年入学的5年制研究生),定向生(在职)根据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

 二、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信息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学生无需操作。请于9月13日前登陆奖助系统完成操作。

三、交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19年9月中下旬,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须将纸质材料上交。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审查和录入回执的工作。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也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处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还需要持纸质版材料到财务处和学生处盖章。

五、相关咨询电话

财务处:010-88256117

学生处:010-88256154,88256076。

 

学生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