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导师津贴标准调整的通知》(物研字[2000]008号)

更新于2015-12-18

 



所属各有关单位:

    经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研究生导师津贴做如下调整:

    一、博士生导师津贴标准:

    1.带一名博士生的导师,月津贴为80元;

    2.带两名以上博士生的导师,每增带一名,导师月津贴增加50元。

    二、硕士生导师津贴标准:

    1.带一名硕士生的导师月津贴为50元:

    2.带两名以上硕士生的导师,每增带一名,导师月津贴增加30元。

    三、硕博导师津贴标准:

    同时带有硕士、博士的导师,月津贴以带一名博士生标准为基数,每增带一名博士生,导师津贴增加5 0元、每增带一名硕士生,导师津贴增加30元。

    四、导师津贴从导师课题经费中支出。

    五、新标准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