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更新于2011-11-04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的前身是成立于1928年的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和成立于1929年的北平研究院物理研究所。1950年在两所合并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1958年更名为物理研究所。  
   经过几代人不懈努力,物理所现已发展成为以物理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研究方向以凝聚态物理为主,包括凝聚态物理、光物理、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和理论物理等。拥有磁学、超导、表面物理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光物理、先进从材料与结构分析、纳米物理与器件、极端条件物理、软物质物理、清结能源等6个院重点实验室以及凝聚态理论与材料计算、固态量子信息与计算等2个所级实验室,由微加工实验室、工厂、图书馆、网络中心构成了全所的技术支撑系统。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是物理学一级学科授予点、全国首批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1993年物理所被列为国家科技部基础性研究所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经中国科学院批准,于1996年6月在物理所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凝聚态物理中心,1998年物理所成为首批创新工程试点单位之一。2003年经科技部批准筹建北京凝聚态物理国家实验室。
   2012年博士生招生一次,网上报名。因2012年的招生计划尚未下达,考生可参考2011年录取情况报考。(2011年招博士生人数132人,其中公开招考录取26人,另有5人为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培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 
     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 
     面推荐意见。 
   7.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的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 
    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四)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我所研究生部及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科院研究生院网上报 
    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我所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一次(秋季)。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1年12月8日~2012年1月25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点击 
    “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普通招考”进入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网上 
     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 
     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12年1月27日之前向我所研究生部提 
     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一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体检表,我所统一组织体检)。 
    (6)所报考导师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具体格式不做要求)。 
    4.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 
     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 
    英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 
    国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物理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2012年3月下旬。 
    外国语考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上午8:30 ~ 11:30 
    4.复试(口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试后,含英语听力测试,具体待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 
    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 
    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定向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委 
    托培养者除外)。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  
    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我所网页(http://edu.iphy.ac.cn)查询我所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 
    息,如有问题可向我所招生办公室及报考导师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 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82649461,010-82649129 
    联系人:李继伟   
    网 址:http://edu.iphy.ac.cn     
    E-mail:fyjiwei@aphy.iphy.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