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关于2014年冬季毕业研究生按期答辩的通知
更新于2014-10-15
所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所2014年冬季毕业的研究生按期完成毕业答辩、学位申请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备于2014年冬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与导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请于10月30日前,将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阅,同时向研究生部提交答辩申请,待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的截止日期为11月23日,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二、有关毕业答辩、申请学位的指导说明和所需表格,可在物理所研究生教育网(http://edu.iphy.ac.cn)的“通知通告”栏目中查看并下载。
三、在提交学位申请书的同时请在网上进行学位申请。具体方法如下:
(1)进入网址:http://www.ucas.ac.cn或http://onestop.ucas.edu.cn/home/index
或http://sep.ucas.ac.cn。
(2)学生的用户名为在中国科学院大学选课时申请的邮箱;密码为身份证号。
(3)填报的具体要求,请在下载的学位指导说明中查看。
四、关于科研成果统计的几点说明:
(1)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成果,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关于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管理规定》(物发字[2013>60号)的要求,有关内容请在物理所研究生教育网(http://edu.iphy.ac.cn)的“通知通告”栏目中查看或下载。
(2)已发表的文章,请提供文章首页;已接收的文章请提供正式的接收函;已受理的发明专利,请提供专利受理通知和作者排名情况。
(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最新通知,自2013年夏季起,要求学生答辩后同步申请学位,对于学位申请未通过,且建议暂缓学位申请的情况做出如下规定:博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两年,硕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一年。缓议人员在最长缓议期限内可再次提出学位申请,再次申请学位仅限1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此建议未达到学位申请科研成果规定的同学暂不要进行毕业答辩。
请各位导师根据上述情况,确定并指导您2014年冬季拟毕业学生的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系人:王皖燕
电话:010-82649308
电子邮箱:wywang@iphy.ac.cn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二O一四年十月十五日